各系、部: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项目》的相关评审通知,为使我院推荐的名师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院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研究教材、研究学术,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能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近两年无教学事故,连续两年在教学评估中评价为优秀教师。
推荐教师原则上须具有2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方法
1.教师本人可自荐: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2.系、部推荐:教师所在系部可对教师进行推荐;
3.教师本人自荐或系部推荐的教师,必须于并于4月15日中午12:00前推荐到教务部。4月16日下午,我院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4.资料填报: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上报材料到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67985868。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