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经院务会议研究,现将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
大专部放假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至2月27日(星期六)放假,2月28日(星期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中专部学生放假时间: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开学时间与大专部一致。
教职工放假时间: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放假,2月26日(星期五)开学。(注: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定于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2016年2月26日上午10:00在教学楼115教室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请全院教职员工准时参加。
2.学生期末复习考试期间,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监考等工作,不得擅自提前离校。
3.请学工部督促辅导员放假前组织学生开班会,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学院不留宿学生,各系(部)做好学生工作。
4.学生离校前,辅导员、宿管员检查宿舍门窗、电源,进行封门。
5.请各部门于2016年1月4日(星期一)下班前将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院长办公室,由院办统筹安排寒假期间驾驶员、后勤管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等留校值班人员。
6.各部门离校前要清收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仓库的物品、设备,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进行封门。
7.学院车辆除值班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停放在学校地下停车场,并报备集团办公室。
8.保卫部要组织好保安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妥善处理。
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