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集团通知精神,结合本院情况,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2016年4月2日—4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共3天。4月5日(星期二)上班。
2.节后学生返校时间:4月4日(星期一)晚上18:30之前报到。
3.课程调整安排:4月4日(星期一)全天停课处理,请教务部通知各系及涉及的任课教师。
4.请车队安排值班车辆及值班驾驶员,学工部、后勤保卫部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3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值班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汇总备查。各系负责通知学生及任课教师节假日安排。
5.请学工部、各系、五年制教学部督促辅导员(班主任)每次放假前开班会,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请假回家的同学做好请假手续及登记汇总工作;放假结束当晚开班会统计落实返校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查。
6.保卫部及学工部做好防火、防盗及在校学生的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7.其他要求:
(1)节日期间是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切记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
(2)各部门要加强员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禁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节日期间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
(3)车队做好放假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放假期间需继续使用业务车辆的,须经院领导批准;放假期间公务车离昆的,须报大学联盟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于3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各单位公务车封存车辆备案表》和《各单位离京或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车辆审批表》报至院办。
(4)放假期间,学院中层干部及以上离昆的,须经院领导批准,其他教职员工离昆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放假期间,请各位领导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