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院务会决定进一步完善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现将《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领导、中层干部值班制度(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校领导、中层干部值班制度(补充规定)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院领导、中层干部
值班制度(补充规定)
为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减少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院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每月学院统一安排院领导、中层干部值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值班
根据学院值班要求,安排院领导、中层干部日常轮流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学期值班结束,学院党政办公室将对学期值班情况进行汇总和整理,建立值班台账,对值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值班
根据学院值班要求,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安排院领导、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人员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三、值班职责
(一)值班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制(值班当日需住校)。直接指导和监督学院值班人员正常值班工作,处理解决紧急突发事件。
(二)日常教务巡查。要求值班人员8:30到岗(佩戴执勤袖套),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应提前向学院党政办公室书面备案。
(三)寝室走访。要求值班人员晚间带领值班辅导员(班主任)走访学生宿舍,主要针对宿舍卫生、大功率电器使用、私拉乱接电(网)线等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四)晨会检查。逢周五值班,需对五年制教学部的晨会进行检查。
(五)周末值班。周末值班按正常作息时间到岗,主要接待来电、来访,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六)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交班后半小时内,填写完值班情况登记表。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或发现类似苗头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采取正确有效应对措施。
四、值班要求
(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当日8:00至次日8:00。早、中、晚对学生课前进行督查,要求上课前后15分钟(8:30-9:45;13:20-13:35;17:50-18:05)在学院教学楼前督查各系部制止学生带早餐、迟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的执勤情况。
(二)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室设在保卫部(保卫部值班电话:0871-67985702)。
本制度与之前有关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