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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9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集团通知精神,结合本校情况,现将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一)学生、教职工放假时间2016101—107日(星期六至星期五),共7天。108日(星期六)、109日(星期日)上班。

(二)节后学生返校时间107日(星期五)晚上18:30之前报到。

(三)课程调整安排108日(星期六)上101日(星期一)的课,109日(星期日)上102日(星期二)的课,请教务处通知各院、系及涉及的任课教师。

二、有关要求

(一)请车队安排值班车辆及值班驾驶员,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912日前将值班名单报送学校办公室汇总备查,各系负责通知学生及任课教师节假日安排。

(二)请学生工作处、各院、系督促辅导员(班主任)每次放假前开班会,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请假回家的同学做好请假手续及登记汇总工作;放假结束当晚开班会统计落实返校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查。

(三)保卫处及学生工作处做好防火、防盗及在校学生的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四)其他要求

1.节日期间是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切记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

2.各单位要加强员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禁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节日期间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

3.车队做好放假期间公务车辆的管理,放假期间需继续使用业务车辆的,须经院领导批准;放假期间公务车离昆的,须报大学联盟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于912日前将《各单位公务车封存车辆备案表》和《各单位离京或离开工作单位所在地车辆审批表》报至学校办公室。

4.放假期间,学院中层干部及以上离昆的,须经院领导批准,其他教职员工离昆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放假期间,请各位领导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学校办公室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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