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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6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关于

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一、考核时间

遵照《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一)中层干部由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部门考核:结合本部门本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负责人在述职大会上对本年度部门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同时进行个人总结,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评,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职工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请各单位在1月初开始部署工作,在考核时段(201715日—2017110日)安排时间完成个人总结、述职、考评、汇总等工作,并于2017111日前将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教职工个人填写的2016年度考核表交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二、考核要求

(一)部门考核等级及方式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名额为总数的10%左右,即行政部门1-2个,教学部门1个;如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学院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情况严重者,可一票决定为不合格。

考核方式采取现场考核评估的方式,查看部门年度工作情况。部门负责提供考评所需资料。考核组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开展考核。采取一听取汇报、二查阅资料、三实地走访、四综合评价,对被考核部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呈交学校审议,经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报学校院务会审定后,确定评定等级,并兑现奖惩。   

(二)员工考核等级及方式

1、各单位按照《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考核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所有被考核人员应填写相应的考核表,其中教师要在表中填写与“双师素质”提升所开展的相关工作。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行政管理与服务岗位等各类人员需填写相应的年度工作考核表分别见附件1-3

3、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试用期人员、集中考评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10%以内;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比例在5%左右。

4、学院(课部)教学秘书、行政秘书进行分类归口考核,其中:行政秘书归口学校办公室参与考核评优,人员合计后按比例产生优秀名额;教学秘书归口教务处参与考核评优,人员合计后按比例产生优秀名额;

(三)说明

    1、新进学校教职工在本校工作未满1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2、进行考核但不参加学校年度评优的几种情况:

1)部门成立时间不到半年的其部门进行年度考核,但不参与评优;

2)进校工作1个月(含1个月)以上试用期内的教职工,其考核情况作为转正的依据;

3)入职时间不满6个月(201661日以后入职)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但不参与评优。

4)出勤率不足95%的教职工。

3、集中评优的情况

教职工人数较少的行政部门(指就业处、继续教育中心、保卫处、图书馆、网络中心、后勤处内勤)集中评优,产生1-2个优秀名额。教职工人数较少的学院(课部)(指经管学院、思政课部)集中评优,产生1-2个优秀名额。

4、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由后勤处组织,优秀比例为5%

三、绩效反馈与申诉

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向被考核者通报考核结果,并反馈考评意见。被考核人对评定等次有疑义的,需在被告知考核结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详见附件5),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做出最终裁决。

四、 考核领导组织

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李小奇  组员:全体校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遵循《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度考核方案》

1.各单位汇总教职工考核结果时,按照教职工年度考核四个等级(优秀10%左右,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比例5%左右)的比例合理分布,考核结果作为2016年度个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定为基本称职发80%绩效工资,不称职不发放绩效工资。请各单位客观公正地实施,杜绝平均主义,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2.教职工在校内担任职能处室的兼职管理员或联络员,如实开展了相应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各单位在年度考核评价和绩效奖金分配时对此类人员要予以倾斜。

3.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岗位人员的绩效奖金分配归属所在的学院(课部)。

(三)各单位提交教职工个人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请按照表中要求完成签字工作并按时上交。

(四)请教职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总结考核,对弄虚作假者将按考核不称职处理。

(五)教职工考核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办公室电话:67985517

附件1/upload/attachment/201701/20170106010336.doc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岗位)用表

附件2/upload/attachment/201701/20170106010353.doc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辅导员岗位)用表

附件3/upload/attachment/201701/20170106010417.doc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行政管理与服务岗位)用表

附件4/upload/attachment/201701/20170106010447.xls各单位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5:/upload/attachment/201701/20170106010638.doc年度绩效考核申诉表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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