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查课和查寝
1、班主任每天查课结束后,若还存在多次劝诫不听的学生,班主任需将名单报到对应教官处。教官接到处置要求时,需在第一时间回应并协助处理,教官在处理违纪突发事件时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解决突发事件。
2、值班班主任每天查寝结束后,若还存在多次劝诫不听的学生,班主任需把名单汇总到值班组长处,由值班组长在23:00前将名单报到教官处,教官23:00后查寝只查重点寝室和违纪人员。若教官查寝后有违纪学生,必须在在次日早晨上报分管领导的同时,通知相关班主任,班主任则应该在一个工作日内对违纪事件的事实确认进行反馈。
(注:如遇到紧急突发事件班主任与教官需同时在场处理)
二、关于早操和晨读
1、周一全院师生进行升旗。
2、周二、三、四16级学生于07:30-08:10进行晨跑;15级学生分批于07:40-08:10进行晨读,并在晚自习时间安排晚颂。(所有学生均提前10分钟集合)。
3、周五全院师生进行晨会。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