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清明假期前后的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每个班级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并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二、掌握学生假期去向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的去向进行明确详细的登记,去向登记表原件由二级学院妥善留存,复印件于4月4日15:00点前交保卫处备案;对于假期留校的学生,请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值班管理。
三、做好假期值班事宜
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好值班事宜,涉及维稳值班的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按学校要求填写值班记录,保持电话(手机)24小时畅通,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做好学生返校工作
清明节假期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于4月7日20:00点前要组织各班级召开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详细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要逐一联系核查情况,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并进行后期跟踪。并将学生返校情况汇总后于21:00点前在学生工作书记群进行汇报,同时反馈学生工作处。
清明节假期期间,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明确责任主体,要保持信息和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遇突发事件能迅速反应、及时到位,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