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持续加强学校已申报的云南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工作,结合《云南省教厅关于加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及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22〕38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学校已申报的云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做好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规范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工作,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本质,坚守技能育人初心,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细化激励政策,明确校企职责分工,规范日常管理,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进学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内涵
各二级学院要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内涵要求,落实德技并修、工学交替、知行合一,做到校企双主体育人,落实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共享教学资源。
(二)广泛宣传,维护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帮助学院师生、家长、合作企业等熟悉和准确把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形式、内容和要求,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
(三)遵纪守法,严守现代学徒制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
各二级学院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组织学生在企业岗位,上进行的教学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教学,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学习活动必须严格遵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循2个“严禁”、27个“不得”(见附件1)。
(四)强化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学徒)到企业岗位学习要做到“八个事先”“三个全程”“两个及时”(详见附件2),制定和完善适应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制度,强化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全过程管理。落实保险政策,为学生(学徒)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或工伤保险。落实学校和合作企业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在企业岗位学习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分类管控,未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得组织学生(学徒)到企业学习。
(五)科学管理,提高现代学徒制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按要求在现代学徒制平台中上报人才培养方案、年度工作总结、合作企业信息、师资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经费投入等项目实施情况相关信息和数据,实现现代学徒制管理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
三、2022年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要求
(一)建设内容
通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丰富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内容,实现学校企业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成本共担,破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供需结构矛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招生招工一体化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职教高考制度改革,学校企业签订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人才培养双主体建设
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协同制定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标准。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由学校课程和企业课程构成,分别由学校和企业组织实施,课程标准对接专业教学标准和岗位标准。
3.校企双导师团队建设
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团队。
4.校企教学资源建设
充分利用校企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内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等,学校在企业建立学徒学习基地、教师实践锻炼基地,企业在学校设立职工培训基地、师傅进修基地等,发挥校企双方教学场所、实验实训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优势,共同开发一批企业课程,一批新教材,一批培训课程,及时吸纳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5.培养模式改革
坚持德技并修、工学交替、知行合一,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杜绝以顶岗实习代替企业课程,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6.管理机制建设
健全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完善学分制管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学徒管理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规范学徒培养全过程的管理。探索实施分担人才培养成本的机制。
(二)申报条件
1.以专业为申报单元。现代学徒制招生对象可以是在校学生,也可以是合作企业在职员工。项目合作单位可以是企业或行业协会、职教集团、产业园区、企业联盟等。
2.各二级学院申报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专业数、学徒数量不限,已开展国家级、省级试点的专业可继续申报。本次申报的对象为2021级学生、2022级学生。2021年度已批准立项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专业,无需重新申报,但新招收的2022级学生继续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须进行备案(备案方式另行通知)。
(三)工作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含备案)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申报单位将各新增现代学徒制专业《云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学院签字盖章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2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博
邮 箱:yncjky@163.com
附件1
2个“严禁”、27个“不得”
一、2个“严禁”:
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现代学徒制学生赴企业岗位学习。
严禁未经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不签订三方(四方)协议,
强行让学生参加学徒制人才培养。
二、27个“不得”: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组织:
1.学生企业学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在岗学习。
2.认知类企业课程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3.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
4.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现代学徒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在岗学习。
5.不得仅安排现代学徒制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管理:
6.不得以顶岗实习协议代替现代学徒制三方或四方协议,未按规定签订现代学徒制三方或四方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赴企在岗学习。
7.现代学徒制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8.不得安排、接收现代学徒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学习。
9.不得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学习。
10.不得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11.不得安排赴企在岗学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12.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
13.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现代学徒制工作。
14.不得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岗位学习。
15.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岗位学习。
16.不得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岗位学习。
17.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18.在岗报酬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19.在岗报酬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20.职业学校和合作企业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培训费、在岗报酬提成、管理费、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费用。
21.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
22.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23.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考核方面:
24.学生在岗学习企业课程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不得简单套用企业考勤等管理制度。
25.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安全职责方面:
26.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企业岗位学习。
27.学生保险的费用可按照规定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或者由合作企业承担;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在岗报酬中抵扣。
附件2
“八个事先”“三个全程”“两个及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准备要做到“八个事先”
一是学校新增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企业,要事先开展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是学校确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合作单位纳入学校实习单位名单管理,要事先报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并对社会公开;
三是学校安排学生赴企业岗位学习,要事先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是学校组织学生岗位学习情况,要事先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跨省或国(境)外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主管部门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是事先会同合作企业共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建设相应的企业课程及学习计划;
六是事先会同合作企业制定学生(学徒)在岗学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学徒)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七是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必须签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
八是要学生参加岗位学习前,事先组织专门培训。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要做到“三个全程”
一是学校师傅和企业师傅要做到对学生(学徒)教学业务的全程指导;
二是班主任和辅导员(含学校和企业)要做到对学生日常行为的全程管理;
三是学校师傅和企业师傅、班主任和辅导员(含学校和企业)要做到对学生思想状况的全程教育引导。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总结要做到“两个及时”
一是学校企业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共同实施考核,及时评定学生成绩;
二是学校要积累课程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及时组织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
附件3
云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项目
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专 业 :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与 单 位 :
申 报 日 期 :
云南省教育厅 制
2022年
填写要求
1.本申报书由申报院校填写;
2.请用小四号宋体填写,行间距为20磅;
3.一个申报专业填写一份申报书;
4.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5.各专业学徒制人才培养培养周期一般为三年,本科四年,五年制大专为五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申
报
单
位
单位名称
学校类别
学校类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邮箱
申报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属性
招生年级
招生人数
学徒总人数
合作单位总数
主要合作
单位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企业
规模
主营
行业
招聘
计划
招聘对象
学历
要求
学制
项目
负
责
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终学历
学位
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分工
签名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概况
(1)学校概况(重点描述学校历史沿革、现有专业情况、在校生规模、师资情况、与学徒制有关的项目成果,300字以内)
(2)申报专业情况(专业获批年份、近3年招生及就业情况、师资队伍、实验实训条件、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700字以内)
2.合作单位概况(逐个单位填写,包括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重点描述合作单位的历史沿革、注册资金及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管理水平、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主要技术资质、能提供的学徒岗位性质和内容、与学徒制有关的校企合作基础,每个单位700字以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
1.招生招工一体化
(1)学校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须上传申报系统)
(2)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须上传申报系统)
2. 人才培养双主体建设
(1)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上传申报系统)(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2)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和岗位标准(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3. 校企双导师团队建设
(1)双导师选拔、培训、考核、激励等办法(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2)专兼结合的现代学徒制双导师团队建设(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4. 校企教学资源建设
(1)学校在企业建立学徒学习基地、教师实践锻炼基地(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2)企业在学校设立职工培训基地(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3)开发一批企业课程,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一批培训课程(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5. 培养模式改革
(1)实施弹性学习时间,育训结合、工学结合、在岗培养,积极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2)高职扩招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6.管理机制建设
(1)学分制管理(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2)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学徒管理水平(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3)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4)人才培养成本的机制(定性描述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不超过300字)
四、年度工作计划
1. 第一年(具体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具体要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超过300字)
2. 第二年(具体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具体要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超过300字)
3. 第三年(具体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具体要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超过300字)
4. 第四年(具体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具体要取得阶段性成果,不超过300字)
五、项目预期成果和绩效
主要包括成果形式,预期推广、应用范围、受益面等,不超过500字
六、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等,不超过500字
七、申报、推荐意见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