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更好适应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民办教育发展新形势、新定位和新要求,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发挥科研引领和学术支撑作用,推动云南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立项课题分A类课题、B类课题和C类课题,各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研究情况,自行确定申报课题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课题由省民办教育协会资助,A类课题资助2000元;B类课题资助1000元;C类课题50个,仅予立项,不予经费资助。
三、时间安排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未能按期结项者须提交延期结项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逾期半年仍未能结项者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原则上每人限申报和参与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实际承担研究任务。申报项目与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雷同重复者、主持厅级及以上各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形成1篇研究(咨询)报告,成果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拟发表证明材料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学术 道德和师德师风的行为。
五、课题申报指南
原则上依据项目指南(附件1)规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类”“行业发展类”“学校发展类”和“协同融合发展类”4个类别申报。优先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研究项目。
六、材料提交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论证活页,于2025年8月5日前,将可编辑的申请评审书和论证活页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2025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535
邮箱:yncjky@163.com
附件:1.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指南
2.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请评审书
3.202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论证活页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5年6月11日